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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七、申请支付令
1、支付令是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2、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借款的,金融机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支付令,以追讨贷款。申请支付令是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的简便的法律追讨手段之一。法院开出的支付令,与判决书、调解书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支付令的使用条件: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其二必须是要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其三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借款人的。
若借款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贷款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借款人在15日内提出异议,不论其理由是否成立,督促程序即行终止,这时申请行可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行使诉讼权收取贷款本息。
银行债权 催收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什么意思
1、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实质上是合同转让。
2、联合公告是资产管理公司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手段。
3、用联合公告,就是表明债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同时向债务人、担保人送达了通知。
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是因为这样可以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向原先的债权人履行,债权人接受的,债务人的履行仍然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 合同法没有规定通知的形式,那么任何可以达到债务人的通知方式都是可以的,但是以书面或者公证的形式将通知发送给债务人,在纠纷发生的时候举证上的难度会小很多。 原先的债权人如果和新的债权人没有厉害关系的或者其他的关系的话由他证明已经将债权让与通知给债务人,如果债务人知悉的,通知的效力就发生的。 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证明一个事实存在比证明事实不存在是简单的,所以要由主张证明事实存在的一方负担举证责任,对方否认的也不免除新债权人举证证明通知的义务的。
银行债权 催收公告
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六、以物抵贷
清理不良贷款中,商业银行对于借款人提出以物抵贷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商业银行必须依据法律和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办事,除考虑到协商收贷要注意的问题外,还应注意以物抵贷的手续合法性,借款人抵贷物资的权属应清楚明晰,借款人对抵贷物依法享有处置权,严禁接受权属存在重大瑕疵或无任何法定手续资产如辆等资产抵贷。
接受借款人以物抵贷行应按管理权限经过审批同意,并签订抵贷协议,以物抵贷协议必须经所在行法律事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查。
银行债权 催收公告
债权催收公告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人行使的行为,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又重新开始计算。民法通则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该规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提起诉讼,指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较少使用仲裁这种方式;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即人向对方主张、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此种行为即属于主张性质的行为,从银行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此外,银行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贷款的行为,亦属于主张的行为。不论扣收多少金额,均从扣收之日起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况下,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还款计划的行为即属于此种性质,从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还款计划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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